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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藥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?
根據《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的要求,經營農藥需要:1、不少于30平方米的營業場所、不少于50平方米的倉儲場所。2、有農學、植保、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56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,熟悉農藥管理規定,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,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。3、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、消防、預防中毒等設施,有與所經營農藥品種、類別相適應的貨架、柜臺等展示、陳列的設施設備。4、有進貨查驗、臺賬記錄、安全管理、安全防護、應急處置、倉儲管理、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、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等條件。符合條件的,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;不符合條件的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需要說明理由。